一、什么情况下股权转让协议无效
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况如下:
1.股权转让协议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;
2.违反公司章程的;
3.股权转让协议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,或者恶意串通订立的;
4.股权转让协议违法的;
5.股权转让协议违背公序良俗的;
6.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。
二、股权转让协议公证效力吗
股权转让协议公证有效力的,但是一般不需要的,但出现以下情况时,一般会采取公证来防范风险:
1.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(如对转让比例、转让出资时限等);
2.当事人一方不到亲自到场签约委托他人代办时;
3.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时;
4.立据公证为其他用途时;股权转让协议进行公证,是对该协议法律效力的加强,具有能够直接证明所公证行为的合法性,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及合法的效力。如果新旧股东因股权转让事项发生纠纷,经过公证的协议具有效力优先性。
三、股权转让一定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吗
其实不是所有的股权转让都必须要通过股东会决议的。一般来说公司内部股东与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,是不需要经过董事会或者股权会决议,只需要双方签订好股权转让协议,严格按照《公司法》规定程序办理。如果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第三人转让股权,那就必须要通过股东会决议,需其他股东超过半数同意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。而且还需要将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其他股东。